开远光灯是以下面情况定责的: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3、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4、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5、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应交替使用远光灯、近光灯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