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速巡航后,无需使用加速踏板即可使车辆维持在设定的速度,设定的车速建议不超过130km/h(公里/小时)。
定速巡航设定
向后拉动巡航控制手柄置“ON/OFF”位置然后松开手柄以激活巡航控制。
加速或减速至所需车速,向下拨动巡航控制手柄至”SET-”位置然后松开手柄可以将当前车速设定为巡航车速。
调节车速
1提高车速
短拨:拨动1次提高车速5km/h(公里/小时)
长拨:快速提高车速,松开手柄时组合仪表多功能显示屏显示的车速即为目标车速。
2降低车速
短拨:拨动1次降低车速5km/h(公里/小时)
长拨:快速降低车速,松开手柄时组合仪表多功能显示屏显示的车速即为目标车速。
注:短拨时如果当前设定的车速不满足5的倍数,则调节时首先自动变为5的倍数。
取消和恢复定速巡航控制
1取消
向前推巡航控制手柄至”CANCEL”位置。以下操作也会取消巡航控制,踩下制动踏板。挡位切换到N挡位。
2恢复
要恢复巡航控制并返回设定速度时,向上推巡航控制手柄至”RES+”位置后松开即可。
●巡航控制的设定条件
挡位处于D挡位。
车速大于30 km/h(公里/小时)。
●暂停定速巡航的条件
当车辆需要超车时,短时深踩加速踏板不超过1min(分钟),暂停定速巡航,松开加速踏板后恢复巡航。
●如果巡航控制指示灯闪烁
关闭定速巡航功能,然后重新激活该系统。如果巡航控制速度不能设定或巡航控制在激活后立即自行取消,则巡航控制系统可能存在故障。请您联系中国一汽授权红旗经销商检查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