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所以说,在路上看到禁止掉头标志、禁止左转标志、实线等标志、标线,切记不可以掉头!▼
此外,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也不可以掉头。因为掉头车的路权是最小的,一旦发生事故,掉头车总是吃亏的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