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拐弯行驶,被直行车碰撞,一定是拐弯车的责任吗?

不一定,要看具体情况。以下为珠海的一个案例为例。

8月5日,谭先生驾驶一辆车在珠海大道交江珠高速出入口等红灯,等到绿灯后,他就驾车越过停止线向前开过去,结果就在他直行经过路口的时候,一辆车从江珠高速出入口左转进入珠海大道。两车避让不及,发生了碰撞。大家可以看下面的动图。▼

从这段视频里,大家可以清楚地看出,谭先生是正常等红灯,然后绿灯起步,直行进入路口,快开到对面时,左边路口周小姐才开车转弯出来,结果撞了。妥妥的转弯车不让直行车。然后呢,然后交警判直行车司机谭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

谭先生蒙圈了。他和很多司机一样,不服判定,然后申请复核。下面隆重介绍一下交警部门的一个机构:法制督察室。市民群众对交通事故处理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这个科室来申请复核。▼

法制督察室接到谭先生的复核后,也看了视频,对他进行了耐心解释。民警说,这个事故适用的法条完全是另外一条哦,该路口信号灯放行情况是,周小姐那个方向先放绿灯,放完后谭先生这个方向才放绿灯。周小姐的车虽然是转弯,可是她的车是上一个信号灯周期的车,谭先生是下一个周期内的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四)遇放行信号时,应依次通过。因此一辆车进入路口,要等上一个周期的车先走完清空,然后再进入路口。

周小姐的车虽然是转弯,却处于上一个信号灯周期,谭先生的车虽然是直行,却是下一个信号灯周期。所以谭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

听完这个解释,谭先生表示非常受教育。原来交通法规还有这么多道道。好,这是有信号灯的路口,转弯车不让直行车,反而是直行车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