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牌照扣几分

按照新交法,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知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第八条的有关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版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按权照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悬挂号牌,新车需要办理临时牌才能上路。

下车牌扣12分的:

1、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并处二百元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3、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