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是指在法定机关登记的准予机动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标志。号牌一般在机动车辆的特定位置悬挂,其号码是机动车登记编号。
1)正式号牌的领取:新购买的机动车固定车主后,应到当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2)临时号牌的领取:新购买的机动车未取得正式号牌或转籍车辆正式号牌被收缴,需驶往本地车辆管理所辖区以外的地区时,或外地车辆号牌丢失的,须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
3)移动证的领取:未领取正式号牌的车辆,在本地车辆管理所管辖范围内,由出发地到车辆管理所、修理厂、检测机构等处移动时,必须申领移动证后方准行驶。申请移动证时必须提交车辆来历证明、车辆整车合格证等。移动证只在本车辆管理所的辖区内、移动证注明的时间内有效。
4)试车号牌的领取:机动车科研、制造、改装、维修销售单位或个人需要试车的,应当申请试车号牌。申请试车号牌时,需提交车辆来历证明、试车驾驶人驾驶证等凭证。符合要求的,根据试车数量由车辆管理所发给试车号牌和行驶证。试车号牌必须按规定悬挂,在规定的时间和路段上试验车辆,不准载人和载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