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速车道驾驶的机动车可以借很快的车道的:
1、未到了很快的车道限定的驾驶速度时,在很快的车道驾驶的车辆应该改在慢速车道驾驶;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出行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很快的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很快的车道驾驶的机动车应该遵循很快的车道限定的速度驾驶,未到了很快的车道限定的驾驶速度的,应该在慢速车道驾驶;
3、摩托车应该在最右侧车道驾驶。有出行标记符号标明驾驶速度的,遵循标明的驾驶速度驾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很快的车道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