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让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出行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出行信号灯调节的交叉路口,应该遵循下列限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预备进到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打开启用转向灯,夜间驾驶打开启用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