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判罚的对,在这种情况下,应是左转弯全责。
按照《交规》规定,正常情况下,右转让左转,在没有信号灯的情况下,两车对向驶入一个路口,发生碰撞、刮蹭事故,右转弯车辆全责。
为什么此次交通事故判罚左转弯车辆全责,交警可能根据这几个因素去断案的。
一、驾驶座位的区别:
国内车辆的驾驶座位位于车辆的左侧,所以右转车辆与左转车辆同时进路口时,右转车辆司机的视线好于左转车辆,这是理由之一;
二、信号灯的缘故:
右转车辆大多数不受信号灯的控制,可自由右转。而左转车辆受信号灯的控制,通行显然不如右转车辆痛快,基于公平原则,提倡右转车辆让行左转车辆,成为不是规则的规则,这是其二;
三、小弯让大弯:
左转车辆拐弯进入直行车道,需要横跨整个路口,行驶路线较长,此时不能顺利通过路口,容易造成堵车现象,影响通行效率,这就是小拐让大拐的原则;
四、右转车辆不能压线:
不管左转车辆跨越几条车道左转,如果右转车辆拐弯时压线(虚线),与左转车辆发生碰撞,就是右转车辆全责,否则,就是左转车全责;
五、大多数情况下右让左:
对向行驶的车辆,一辆车向右,一辆车向左,那么,右转的车必须让左转车先行,否则发生碰撞,右转车全责。如果右转车为主路,则左让右,如果左转弯时标有“让行”字样的指示牌,则左让右先行。
大体是这样的规则。